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在地球气、固、液三相物质交界面赖以生存的自然地域空间,是由大气、水、岩石、生物、土壤、地形等自然地理要素通过大气循环、水分循环、生物循环与岩石圈物质循环等过程的物质迁移和能量交换所形成的一个互相渗透、互相制约和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刻画陆地表层大中尺度自然地理特征的是自然地理区划,而刻画陆地表层中小尺度自然地理特征的就是土地类型划分。笔者认为,通过自然综合属性划分中小尺度的土地类型,认知陆地表层自然资源本底和自然系统演替规律,能深化认识自然地理环境要素变化、人文影响因素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影响,这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战略性意义。
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提出,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笔者认为,只有充分认识土地类型,才能提供划定“三区三线”落实到地块所需的自然地理单元和自然地理格局,才能在中小尺度上按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双评价”,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因地制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等。
加强耕地保护,服务耕地占补平衡。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突出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笔者认为,只有认识土地类型基础,才能统筹考虑构成耕地的诸自然和人文要素的相互作用和作为耕地用途的要素适配程度,支撑稳定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
遵循自然规律,科学进行生态修复。自然资源部等印发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提出,要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对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笔者认为,只有认识土地类型基础,才能划定中小尺度相对独立的自然地域系统,按照自然地域单元的整体性要求,科学指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才能认知中小尺度自然地域系统时空演替规律,并结合生态过程机理分析,科学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等。
统一利用保护,构建保护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造成的。由生物群落、生境、处境共同构成的土地是陆地表层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共同基础。自然地理环境提供了生态系统的本底,而污染和生态系统变化则反过来影响自然地理环境的要素构成、结构功能与演变机制,进而影响陆地表层资源禀赋,决定资源的利用。因此,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对土地基本属性认识划分土地类型,才能明晰中小尺度自然地理环境的特征及其发生、发展和空间分布规律,进而明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将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根源性解决,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保护治理大格局。